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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

業務標準作業流程
申請項目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SOP404-2
作業流程表下載 【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補助】作業流程表
法令依據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審核作業規定
應備證件 1.申請人向戶籍地區公所填具申請表。
2.國民身分證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印章、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由公所查調)。
4.依輔具補助基準表認定是否需輔具評估,如須評估項目,申請人檢附輔具補助基準表所定各補助項目三個月內之診斷書或輔具評估報告書。
使用表格 請至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網站中下載
承辦人電話 2431-2118#403
注意事項 各項輔助器具皆訂有最低使用年限,申請通過後須使用年限期滿始可再度申請該項輔具,購買申請前可先洽社政課查詢是否已達使用年限。
  • 發布日期:2019/09/22
  • 發布單位:安樂區公所社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4/01/09
  • 點閱次數: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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