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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二歲育兒津貼

業務標準作業流程
申請項目 【未滿二歲育兒津貼】SOP325
作業流程表下載 【未滿二歲育兒津貼】作業流程表
法令依據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 」及Q&A
應備證件 1.全戶戶口名簿(含父、母、幼兒)
2.申請人印章
3.申請人郵局存摺影本
4.申請若有下列情形,請附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人一方在臺無戶籍、大陸地區人民或外籍人士者請檢附居留證影本或護照
5.未同時領取因照顧該名兒童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或托育費用補助即可申請。
使用表格 申請表
承辦人電話 2431-2118#407
注意事項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2019/08/01
  • 發布單位:安樂區公所社政課
  • 最後更新時間: 2021/09/02
  • 點閱次數: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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